病歷號碼: 姓 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全民健康保險
保險對象使用健保部分給付之塗藥血管支架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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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二聯 第一聯 存放病歷 第二聯 交病人留存 ,因醫療需要且符合健保傳統支架之使用規範,經醫師詳細說明並充分瞭解後,自願使用較昂貴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塗藥支架,由健保局支付傳統血管支架之支付金額每支27000元,其餘差額 元 此致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立同意書人: (簽章) 身分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95 年12 月20日病歷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以下由醫院填寫)
註: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9條第12款:「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不給付之診療服務及藥品之費用,不在本保險給付範圍」之規定辦理。 |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