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中心

開心篩    粉樂送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實施期程:109年8月1日(星期六)至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止。

實施對象:設籍台北市女性且需符合以下資格:

一、 乳癌篩檢:凡年滿45歲至69歲(39-64年次)或40歲至44歲(65-69年次)二等親(外祖母、祖母、媽媽、姊妹、女兒)
       曾罹患乳癌,且108年迄今未接受乳房X光攝影檢查之女性市民。

二、 子宮頸癌篩檢:凡年滿30歲至70歲(39-79年次),且107年迄今未接受子宮頸抹片檢查之女性市民。

活動辦理方式:

一、 於活動期間內,設籍台北市市民且符合篩檢資格,持健保卡至本市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社區篩檢
       活動,完成子宮頸抹片、乳房X光攝影檢查者。

二、 完成1項篩檢可獲得1張刮刮卡,完成2項篩檢則獲得2張刮刮卡。

三、 刮中超商禮券之刮刮卡,請於背面蓋上貴院(所)或本市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篩檢確認戳章」。

四、 凡刮中超商禮券者,領獎方式及檢附證件如下:

(一) 刮中面額新臺幣1萬元獎項者,請市民攜帶刮刮卡及身分證,逕向本局領取超商禮券。

(二) 刮中面額新臺幣200元獎項者,請逕向檢查單位或轄區健康服務中心領取超商禮券。

五、 刮中超商禮卷者,兌獎時間至109年12月4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依稅法規定,中獎金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列入所得稅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