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護理服務
安寧護理服務
更新日期:2024.07.09
更新者:林慧雯/朱冠郁
安寧緩和病房於2007年成立,從安寧緩和居家、安寧緩和病房到安寧緩和共同照護,由專業護理醫療團隊提供末期病患五全的照顧(即全人、全程、全家、全隊、全社區),為使病患及家屬獲得更高品質的醫療與照護,我們的安寧緩和病房透過各種不同專業領域的合作,積極的醫療措施及護理方法,減緩病患身、心、靈的痛苦。
一、服務對象:
依照〝安寧緩和條例〞下定義之末期病人,除了已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最近親屬代簽立之同意書之外,且同意安寧緩和醫療照顧之民眾。安寧緩和醫療為接受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生理、心理及靈性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以增進其生活品質。
二、服務範圍:
癌症、運動神經元、失智症、其他大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末期衰弱老人。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列臨床條件者,且啟動預立醫療決定已進入末期狀態者。另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亦在服務範圍內。
本院住院病人可向原團隊請求會診安寧科醫師進一步了解與評估是否適合安寧緩和醫療。本院門診或外院病人可以掛號安寧緩和科門診與醫師討論了解是否適合安寧緩和醫療。外院來診之民眾請攜帶最近之病歷摘要、影像光碟、病理報告等病歷資料。依照不同需求與不同狀況,安寧服務方式可為:1) 安寧門診,定期回診到安寧門診;2) 安寧共照,在其他專科住院照護期間,由安寧共照團隊共同照護;3) 安寧居家,經評估之後,由安寧居家團隊定期到府訪視照護;4) 安寧病房,經評估之後,有住院且以末期照護為主之住院服務。
三、服務內容:
可分安寧緩和病房、安寧緩和共同照護及安寧緩和居家照護,其服務內涵如下:
安寧緩和病房:
當疾病趨於末期發生疼痛、呼吸困難、噁心、嘔吐、腹痛、水腫、惡性潰瘍、出血、電解質不平衡、意識混淆、感染等症狀,造成病人不適時,可提供住院治療。
安寧緩和共同照護:
將安寧療護理念及照護方式,延伸至院內其他病房之末期病人,藉由安寧療護團隊與原診療團隊共同照護的合作模式,有效進行跨病房的安寧療護服務,以提升末期病人服務品質,並推廣及提升一般病房醫護人員、病人及家屬對安寧療護的認知,以及增進醫護人員之照護技能及對安寧療護的重視。
安寧緩和居家照護:
經醫師評估病情相對穩定不需住院治療,由安寧居家護理師提供持續照護服務,依健保局公告之標準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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