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護理服務
安寧護理服務
更新日期:2025.04.16
更新者:林慧雯/朱冠郁
2007年成立安寧緩和病房,從安寧緩和居家、安寧緩和病房到安寧緩和共同照護,由專業護理醫療團隊提供末期病人五全照顧(全人、全程、全家、全隊、全社區),為使獲得更高品質醫療與照護,安寧緩和病房透過不同專業領域合作,施予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及護理,減緩病人生、心、靈的痛苦及增進生活品質。
一、服務對象:
依「安寧緩和條例」定義之末期疾病,除已簽屬「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最近親屬代簽立之同意書之外,且同意安寧緩和醫療照顧者。
二、服務範圍:
癌症、運動神經元、失智症、其他大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末期衰弱病人,符合病人自主權立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至五款所列臨床條件者,且啟動預立醫療決定已進入末期狀態者;另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亦在服務範圍內。
本院住院病人可向原團隊提出會診安寧療護科及門診病人可掛安寧療護科門診,與醫師討論了解及評估是否適合安寧緩和醫療。外院就診民眾請攜帶近期在其他醫院就醫之病歷摘要、影像光碟、病理報告等資料。依照需求與狀況不同。安寧緩和服務方式有:
1.安寧療護門診:定期於安寧療護科回診。
2.安緩和共同照護:在其他專科住院照護期間,由安寧緩和共同照護團隊共同照護。
3.安寧緩和居家照護:經評估後,由安寧緩和居家團隊定期到府訪視照護。
4.安緩和病房:經評估後,有住院且以末期照護為主之住院照護。
三、服務內容:
1.安寧緩和病房:在疾病趨於末期發生疼痛、呼吸困難、噁心、嘔吐、腹痛、水腫、惡性潰瘍、出血、電解質不平衡、意識混淆、感染等症狀,造成不適時提供住院治療。|
2.安緩和共同照護:將安寧療護理念及照顧方式,延伸至院內其他病房之末期病人,藉由安寧療護團隊與原診療團隊共同照護的合作模式,有效進行跨病房的安寧療護服務,以提升末期病人服務品質,並推廣及提升病人、家屬對安寧療護的認知,以及增進照護技能及對安寧療護的重視。
3.安緩和居家照護:經醫師評估病情相對穩定無需住院治療,由安寧緩和居家護理師提供持續照護服務,支付費用依健保局公告之標準。
